合同编号:XBK-BRAND-2026-______
协议版本:v2.1 / 2026-07-07
公司名称:销帮客供应链科技(湖北)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20503MAKDKJG83P
注册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30号1栋1单元3104室
法定代表人:陈亮 注册资本:壹佰万元
成立日期:2026-05-28 登记机关:宜昌市伍家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ICP 备案号:(详见代码 config,平台已备案)
经营范围:数字技术服务 / 软件开发 /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/ 市场营销策划 / 数字广告发布 / 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等
公司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:__________ 注册资本:__________
注册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人:__________ 电话:__________
品牌 ID:__________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就乙方在甲方运营的"销帮客"平台开展品牌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,共同遵守。
1.1.1 甲方运营"销帮客"为快消品终端服务众包平台(B2B 平台),仅面向企业用户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平台信息中介服务,不参与商品销售,不参与广告发布。
1.1.2 平台不持有商品库存,不直接买卖商品,是纯信息中介服务方——撮合品牌商、服务商、终端商、配送商、推广员之间的业务合作。
1.2.1 甲乙双方为独立平等的民事主体,双方为B2B 商业合作关系,不构成《劳动合同法》项下的劳动关系,不构成《合伙企业法》项下的合伙关系。
1.2.2 甲方不对乙方进行劳动管理:不打考勤/不打卡、不规定统一报酬、不配工服/工具、不指挥具体工作。
1.2.3 乙方自主决定在平台上的业务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:发布任务、配置履约保证金、设置任务时间、选择服务商/配送商、投放广告等。
2.1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信息中介服务:
乙方应根据其所发布的商品/服务类目,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(一票否决):
| 商品/服务类目 | 必传资质 |
|---|---|
| 通用(所有类目) | 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对公账户 |
| 食品类 | 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含相应类目) |
| 酒类 | 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含"酒类"经营项目)或《酒类批发许可证》 |
| 保健品 | 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》或备案凭证 |
| 化妆品 | 《化妆品经营许可证》 |
| 医疗器械 | 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二/三类) |
| 进口食品 |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+ 海关进口食品标签备案 |
如乙方所发布商品/广告涉及酒类,除遵守本协议一般义务外,还应:
4.1.1 乙方入驻甲方平台需缴纳年度认证费 1,999 元/年。
4.1.2 认证费全额转为乙方的广告费额度——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优惠。
4.1.3 认证费有效期为 1 年,自缴纳之日起计算。甲方在到期前 30 个自然日通过站内信、注册邮箱提醒乙方续约。
4.1.4 续约按同标准(1,999 元/年)缴费,续约费用同样全额转为广告费额度。
乙方可选择开通品牌商城,商城入驻费 3,999 元/年(可选,非必选)。
履约保证金由乙方(品牌商)在发布任务/配送单时自行决定是否配置及配置比例(建议区间 10%-50%)。甲方不强制乙方配置,不参与保证金的设置决策。
服务商/配送商有权在接单前查看本单是否有履约保证金、比例及冻结金额,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单。甲方不得因服务商/配送商拒接有保证金的单而采取扣分、降权、封禁等惩罚。
任务完成时间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定(典型区间 24-72 小时),服务商/配送商接单即视为接受。
未能按约定时间标准完成导致罚没的,罚没款由甲方与乙方按 50/50 比例分配:
四段式:
合作终止且无未结争议的,15 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(不计利息)。
无理由退货期限由乙方与终端门店在业务合同中约定(当前 3 天,属 B2B 商业合同约定,平台不强制修改)。退货期满后,货款由微信支付服务号自动清算至乙方对公账户。
销帮客是B2B 终端服务众包平台,甲方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,不介入买卖双方的资金清算、不承担货款支付的信用风险。终端门店作为经营者(非消费者),不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 25 条的 7 天无理由退货规则。货款支付、退货、争议由买卖双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合同编相关规定自行处理。
7.1.1 乙方入驻平台需缴纳年度认证费 1,999 元/年。认证费全额转为乙方的广告费额度——乙方在平台投放广告时,优先使用认证费额度抵扣。
7.1.2 认证费有效期 1 年。甲方在到期前 30 个自然日通过站内信、注册邮箱提醒乙方续约。乙方按同标准(1,999 元/年)续约,续约费用同样全额转为广告费额度。
7.2.1 抵扣规则:乙方每次投放广告时,投放金额的 20%可从认证费额度中抵扣——单次抵扣上限 = 乙方当前剩余的认证费额度(最高 1,999 元/年)。
7.2.2 超出部分:抵扣后剩余的广告费,从乙方广告费充值中扣减。
7.2.3 未用完的认证费额度:
7.2.4 示例(YB 11:13 真实示例):
| 场景 | 广告投放金额 | 抵扣比例 | 理论抵扣金额 | 实际抵扣金额 | 自付金额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乙方有 1,999 元认证费 | 10,000 元 | 20% | 2,000 元 | 1,999 元(上限) | 8,001 元 |
| 乙方有 1,999 元认证费 | 8,000 元 | 20% | 1,600 元 | 1,600 元(未达上限) | 6,400 元,剩余 399 元额度 |
| 乙方有 1,999 元认证费 | 12,000 元 | 20% | 2,400 元 | 1,999 元(上限) | 10,001 元 |
7.2.5 平台计费系统行为:投放确认时,平台应:
7.2.6 到期处理:认证费到期时,未用完的认证费额度不退款(v1.9 新增)。乙方需在到期前 30 日内续约(按 7.1.2 同标准缴费)才能保留剩余额度。
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许可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乙方的个人信息(含商户资料、对公账户、企业资质等)存储在腾讯云服务器,具体机房位于上海市(v2.1 锁定)。备份数据存储在腾讯云上海同城灾备机房。
甲方不向境外提供乙方的个人信息,不涉及数据跨境传输。
乙方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对公账户、联系电话等属敏感个人信息,甲方已获得乙方的单独同意(PIPL 第 29 条)。
甲方平台的接单匹配算法涉及自动化决策(PIPL 第 24 条)——基于乙方历史发布记录、品类、地域,自动推荐服务商/配送商。乙方有权要求说明逻辑、拒绝纯自动化决策、申请人工复核(15 工作日内反馈)。
12.1 乙方发布违规广告或商品的,甲方有权立即下架并终止合作;
12.2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7 日的,甲方有权暂停相关服务;
12.3 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,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。
13.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1 年。期满前 30 日内,如双方无异议,本协议自动续期 1 年。
13.2 以下情况下,本协议可能终止:
14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14.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管辖(标的额超过 5 亿元的,提交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)。
| 公司名称 | 销帮客供应链科技(湖北)有限公司 |
| 客服邮箱 | xiaobangke@xbkcm.cn |
| 客服电话 | 138-7268-5422(工作日 9:00-18:00) |
| 办公地址 |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30号1栋1单元3104室 |
|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| YB |
甲方(盖章):
授权代表签字:
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乙方(盖章):
授权代表签字:
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